葉老師我們會後再確認。
對。
想邀國教大葉老師。
這是資方,勞方是教保產業工會。
有一個是財團法人兒童教保聯合總會。
邀請托嬰中心經營者?
教保、托育人員。
「教師」不是幼兒園。
我們有育兒親子網。
他們是比較有組織。
所以後來才有縣市政府陪同。
這曾經發生過。
對,三年做一次。
是地方政府?
他們也會做聯合稽查,如果托嬰中心有一些違規事項,其實我們也是有一些罰責,也就是兒童少年權利保障法裡面也是有規定的,所以也不是這個是托嬰中心,也就是他們有違規之類的,先輔導以後,達到違法事項的話,就會進到法院的程序來處理。
縣市政府都會委託大專院校,他們會有一些專家學者,就是會去進行訪視輔導,訪視輔導的面向就會有行政、教保員活動等,如果不好的話,就會請他們改善,也就是會做一些意見交流。
應該是說評鑑比較好的辦理一次,如果說接受評鑑或者是評鑑比較不好的,就每季一次。
主要是訪視輔導的部分。
後續會研議。
我們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的課程都有。
我們比較要求托育人員跟機構,在平常的互動要有專業說明,比如透過寶寶日誌等等,但要怎麼去做,我想正式的文字或規範,這好像有點太過,因為其實那是關係的經營,所以我們覺得在教育訓練中去說明或提供參考。包含托育人員等等的訓練,也不要說規範,像老師的專業,可以提供給民眾參考。
衛福部報告一下,我們其實去年做評鑑的部分,所以您講的這一個問題,應該是在手冊出來以後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評鑑人員規範在手冊裡面都有。評鑑有時對中心造成比較大的負擔,所以我們在去年做評鑑手冊的時候,指標項目也有減少,所以我們都針對重點式的方式去做,所以原則上我們這邊一直有在改善跟研發。
評鑑有標準化的流程,而且程序面也是要公告,地方也要公告,評鑑之後如果不好,也是要作輔導,也就是確實改善,制度面都有在做。
我們有公布在縣市政府網站。
報告一下,其實我們網站上都有宣導的單張,讓民眾跟媒體了解怎麼挑選托嬰中心,其實我們已經有在做,也就是讓民眾瞭解如何選擇好的托嬰中心。
有訪視輔導跟評鑑。至於勞檢會在勞動部。
我覺得政府要補助的部分,我們再來作回應就好了,最主要薪資要提升的話,是不是要補助?訴求應該是這樣。
針對公共家園,要減少來補助人力的部分,這個我要跟大家解釋一下,公共家園的部分是公共化的部分,有一點像我們要擴展公托的經費。私托的部分是屬於準公共化的部分,這兩邊的經費是不同的,而且是不能作挪用的,因此我們先在這邊作說明,謝謝。
對,並不是托嬰中心一定要聘廚工的部分,來說小家園是這樣子,因為我們的計畫並不是這樣寫的。
有關於小家園還是只有放寬兼任人員,法規並沒有說一定要聘任廚工的職位,台北市的實驗計畫本來是3比10,為何會調整為4比12,就是在法律1比5的部分,剛剛謝總會長提到如果有一些主管的工作要執行,其實是3比12的話,還是比1比15要降低的,這個是人員調配的問題,並不是做廚工或者是主管人員的部分,因此我們還是要再澄清一下。
本部的立場,也就是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等設立線上監視系統的部分,涉及兒童及托育人員隱私權也影響親師互信關係,不贊成裝設。我們認為透過推動托育準公共化服務,鼓勵調降照顧比的方式,改善托育人員的負荷,在機制當中也有設立調薪的機制來友善托育人員的職場,這個是我們對於線上及監視系統所裝設的立場。簡報結束,謝謝大家。
本部的立場,有關於降低師生比的部分,由1比5降低為1比4,有助於減低照顧壓力及提升托育品質,除了有關於社區家園已經開始實驗之外,我們在托育準公共化的部分,也希望引導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往1比4的努力研議。
我們的辦理現況是,全國的托嬰中心有9成都裝設錄影監視設備,強制裝已經不是問題了,而且維持穩定的服務品質,還是要從建立友善環境著手,這個是我們目前在著手的方向。
在107年4月16日召開「研商托育服務相關議題會議」,與會人士表示認為應該要從托嬰中心管理機制及服務品質提升來建立友善環境,改善職場環境來友善托育人員的環境,這樣是比較有效的措施。
再來,我們針對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兒園設立線上監視系統的研商過程,這個部分是在104年11月20日召開研商托嬰中心相關法規修正會議時,其實有關注議題的團體來提出討論。我們考量直播監視器會有被截取片斷、不當利用及侵犯隱私的疑慮,而且各位擔心破壞家長與老師間的互信關係,所以在當時的決議就不予整理在案。
目前8月1日有很夯的準公共化托嬰機制的部分,也對準公共托嬰中心每4名兒童優於1人的法律規定,因為這個部分還在研議的階段,是用什麼樣的模式來引導這個托嬰中心,我們現在還在研議。
其實降低師生比,透過前瞻預算布建,我們嘗試降為1比3,是4個托育人員到12個兒童,作為示範性的引導,也做一個研究計畫來降低師生比的話,不論是成本或者是托嬰品質的嘗試,也做一個研究。
再來,有關於辦理現況的部分,我們也有蒐集國外幼托的數據,在議題上也有呈現,收托比不管是哪一個年齡層,大概都是1比4為多,剛剛有提到會牽涉到人事成本的部分,也就是營運成本的部分,所以我們在今年也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托嬰中心成本分析暨估算模式的案,瞭解不同收托規模產生的衝擊影響,如果需要做調整的話,應該要做怎麼樣的建議。
在無法取得共識原因的部分,大家可以看到其實在降低照顧比是有助於減輕托育人員照顧壓力、提升托育品質,也符合家長的期待,但是降低照顧比的同時,也涉及到托嬰中心的營運成本,大家會覺得營運成本是經營者的問題,但是其實這一個部分也會反映在收費上,因此這個部分我們沒有辦法形成共識。
為了降低幼兒園師生比,也就是降低托嬰中心師生比,這個研商的議題我們都有關注,也有邀請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來研商,其實從104年10月13日至105年12月28日開過七次的研商會議,在107年4月16日也召開了「研商托育服務相關議題」的會議,也把這個案子納入討論,這個部分是有關於法規部分的規定,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11條托育人員照顧比例調整,是1比5,會議討論仍然沒有辦法取得共識,我們跟大家說研議的過程,其實我們一直在做。
在線上監視系統的部分,3月21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有提案,也就是有關於線上系統要不要提案,在3月15日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也做了這一個提案,請支持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兒園設立監視系統,可以即時觀看孩子的行動,他認為這樣子可以阻卻兒虐事件的頻傳,這個是背景的說明。
降低幼兒園師生比的背景說明,民眾Coral Lin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最主要是針對幼兒園照顧比的部分,其實我們衛福部負責的是0至2歲托嬰中心的照顧比,他認為1比5也有同樣的情形,也就是照顧比過多,因此希望可以調降照顧比。
今天的簡報大綱會針對背景說明及降低幼兒園師生比、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兒園設立線上監視系統及部會立場來跟各位說明。
主持人、各位大家好,我是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我是負責這個業務的業務科,可以跟大家簡報一下這兩個議題有關於衛福部的看法、辦理的工作情形。
大家好,我是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負責本項業務的科長紀靜如,謝謝大家。
4月16日有邀請法務部過來,而且也有邀請法規委員會,其實裝監視器真的有涉及到人權隱私的問題,也就是個資法的一些規範。
像一些比較大的公司,他們附設的,像家長會說要看小孩,就會開視訊,就是讓他看他的小孩,那個是比較大規模的,好像是公司附設,我有看過轉播。
提案人好像是提「線上監視器」,但是托嬰中心自己裝的是屬於「錄影監視器」。
對。一個是「錄影監視」,一個是「線上監視」,也就是打開之後就可以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