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討論是可以去募款,但要發給公務員,發獎金等等。
對,這個要寫,要讓他們知道獎盃……
假決議是1/2、2/3,一般的重大決議是2/3、1/2,假決議是1/2、2/3,如果是重大決議是2/3、1/2。
不行,只有他們,不然到時問題就出來了。
對,細節不要寫,由評委會決定之。
「由評選委員會決定」。
這個不用寫那麼細啦!
在法律裡面怪怪的。
因為裡面有部會首長,這裡來說就已經有了。
那就這樣,找得到。
應該可以啦!
應該可以吧!雨蒼的女朋友……
科學獎都男生,文化獎都女生。
性平法有規定。
是由委員會請。
是當然政委。
不要,剛剛那樣就好了,前面很鬆,後面就緊一點,不然是其他人在辦理。
第一點你們要寫國安會嗎?還是不用?
下面多了一個「副執行長」。
是用執行長或者是召集人?
「國際合作與貢獻」。
可以把「國際」加進去。
那就寫「鼓勵公務人員全球參與國際連結」?
看要不要加「基層人員」?
不算,那個是國家的。
我要講的是鼓勵公務人員的提案創新,把公務人員提案創新加進去。
就是鼓勵政府創新這一塊要稍微加一下。
這個是總統頒獎,沒有總統發文,ok嗎?
我一樣調動不太動,所以不用擔心這一件事,我們儘量去邀,寫上去就是不得不來,沒有寫的話就是一定要跟你講。
現在是用柔性,也就是用王仁甫打電話去邀請、寫email。
當然委員這一些是有的,但是我的意思是,這一些當然委員裡面,由總統指定召集人。
上面這兩個都還有,這些人是召集人,由總統來指定。
你把這些寫進去,但是由總統為指定召集人。
最終就寫「由總統指定召集人」,好不好?
我回去再幫忙詢問。
中研院很大,中間有其他各院,我覺得不至於太唐突,但是這邊改成行政院的話……
如果都秘書長就全部秘書長,如果是副院長就全部副院長。
中研院的話,副院長吧!
行政院就是院長的層級來辦。
如果是行政院院長當這個活動的召集人或什麼,那就是副秘。
如果是院長,就是對秘書長。
我的建議是,這個有請示過秘書長不要參加,還是怎麼樣?
我說一下,科學獎因為是中研院院長,而中研院院長是總統特任的,所以跟科技部部長……這樣說,那個委員會是這樣設。
有委員會,但不是指導委員。
跟總統科學獎一樣。
至於他們希望一、兩隊就是請秘書長裁示,找一、兩隊出來。
我們會很禮貌講,像司法院的秘書長,會說秘書長認為這一件事需要執委或者是跟政委怎麼樣拜會您,我們就過去聊聊討論,他們說王仁甫不用,發個文就照辦,如果他們是指導委員會,他們就會轉給司法各單位讓他們踴躍參加。
我們會去講,如果要拜會執委的話,政委就去拜會,如果沒有特別的意見,就邀他們來開會,就直接發文邀請。
這個東西是明確完了以後,我會再打電話去邀請。
就給一個特別的獎就好了,就跟smart city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