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其實第1至第4項是滿大的事情,而且也不是每一天在發生的。
放著的好處是因為真正講話的是這一群人,這個目的應該要處理,對於散客是沒有辦法處理。
一個是修施行細則,另外一個是從第18條是訂定相關措施,商港法的部分,目前是只有這一個。
對,它是硬體設施,漁港法公共設施在施行細則有定義清楚,裡面並沒有釣魚平台,並沒有列舉。
有規定漁港設施,公共設施是漁市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