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邊有一個結論,像剛剛有特別提到,從98年11.49%一直到106年10.12%,這樣的比率其實在過程中相差的幅度都不大,但是我們在整個房價的過程中,其實房地產還有一些變動,如果我們特別提到的,像把空屋率的這一件事來跟我們現在本部在包租代管的這一件事結合在一起,能夠透過一些稅制的改革,把空屋釋放出來,像你有透過徵稅的方式,把空屋釋放到市場裡面來,透過包租代管,出租給這一些需要承租的這些人,這部分其實如果可以結合的話,其實本部也是樂見其成,我們做以上說明及報告,謝謝各位。
第二個是叫做「可行」,意思是什麼?我去課徵的時候,以後不會衍生一些問題,什麼問題?要稽查、舉證、後續的行政救濟,成本就會相對提高,因此這一件事也必須要在稽徵的過程中,必須要去考量,要清楚、可行這一件事是比較重要的。
其實要不要課徵空屋稅的這一件事,本部很重要的是,是本身是不是有一個清楚可行的定義,定義是什麼?假設以後要課徵空屋稅,本身要定義清楚。
另外,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像剛剛講的是包含經濟、利率、貨幣稅制等等的部分都可能會影響房價的地方,但空屋其實還是有很多因素,剛剛所講的,不管是結構性的、自然的、遷移性的,這些都是影響到會不會造成空屋的現象,因此把高房價,也就是高空屋劃成等號的話,其實是有其邏輯上的黑數,是有這個部分。
空污跟房價的關係怎麼樣?今天彭老師也在現場,已經有老師的研究,影響房價的因素,當時透過房價、股價、貨幣的供給額及建照執照的面積,這三個因素來影響分析它,當然其實前面兩個部分我不講,主要跟我們講比較有關係的是在建照執照的部分,其實關係裡面是較不顯著的。
我們來看六都的部分,可以看得出來,其實六都的比例都低於平均的10.12%,只有一個地方是桃園市,桃園市是比較多。桃園市做了一個推測,在103年縣市合併之後,其實本身有一些比較大的開發,像捷運開了,捷運站附近地區做了一些相關的開發,建商就進來投資,其實比率是有高上去,即使在106年又低下來,為何會低下來?其實每一年從合併後,大概有4萬人的新增人口,這部分是我們的推測,不一定是這樣子,因此就趨勢來看有待觀察。
第二,像宅數多的,你看都是在直轄市、五都的地方,為何會這樣?其實人口集中的地方,或許本身空屋可能就會相對多,所以如果看這個比率的關係,其實照理來講,看比率的關係跟宅數稍微沒有那麼相關。
如果我們以比例來看的時候,會有前五名的縣市,像金門、連江、宜蘭、嘉義及雲林,其實我們來看是屬於離島、農業縣,是屬於人口會外移的地方。
我們的低度使用用電在內政部的過程中,其實做了這樣的研究,從民國98年一直到現在,有一個比率從11.49降到現在的10.12,現在到民國106年的時候,低度使用住宅有86萬宅,比例是10.12%。
另外,開電視,每一天開兩個小時的電視,25天大概有8至15度的電力,兩個加起來是25度左右,這樣的方式來定義它,只要是第65度的部分,基本上定位為空屋。但是這個空屋也不等於,本身有些人用電量很少,但已經居住在裡面了,可能沒有在看電視或者是也不用相關的電器,或者是有小冰箱,結果還是60度以內。
每一年11月、12月的調查時間,也就是11月、12月,用電量低於60度的住宅,我們界定是低度使用的住宅,60度怎麼算?一個家裡面一台冰箱常年要插電,一個月耗電47度。
這個定義就會覺得我們在講說這部分的空閒住宅是什麼樣子,這個是他的定義,定義完畢之後,本身經過這樣的調查結果,經過抽樣、推估,大概是有156萬宅的宅數。這樣的宅數10年調查一次的這一件事,其實是有時間差,如果要知道現在的空屋是多少,其實只要引用民國99年的時候,他的定義或者是數量。我怎麼辦?我現在要馬上知道有多少空屋的部分,我應該要怎麼樣來做假設可以替代,我們做什麼替代?在人事總處上,我們講說頻率太低,不符合市場需求的部分等等,我們怎麼來定義,來叫做「住宅電力使用度數」來做,怎麼樣定義?
怎麼界定呢?主計總處在每十年有人口跟住宅的普查,這個普查的過程中其實就有一個定義,也就是空閒住宅當作空屋調查一個很主要的定義,我們來看看定義。「住宅無人經常居住,而且未供其他用途使用」,裡面有代租、代售或者是已租、已售的部分,其實也算這個部分。另外,在這個過程中,本身這個過程中也有一些相關的處理。
另外,這個空屋如何定義?大家都知道空屋的定義其實顧名思義是控制的住宅,但控制到底是一天、兩天或者是一個月、一年,其實我們在這個過程中,都沒有針對這一些部分來說明,因此這一個部分在過程中,一開始假設要徵收空屋稅的話,操作型的定義其實必須要被界定很清楚。
還有一個狀況是,本身在發展快速的地區,發展快速所以人口會遷進來,遷進來之後會造成空屋率降低的概念。另外,如果發展緩慢的地區,還有一個狀況是,遷出去的人很多,原來住的住宅就會空下來,像在鄉下,有些人北上就學、就業的時候,在老家的部分到算不算空污,這也是遷徙性的空屋。
什麼是空屋?我們在講說在空屋形成的原因中,其實有很根本的東西,就是自然性空屋,在住宅市場裡面,為了交易或者是遷徙的時候,其實需求都必須有必要的空屋的比率,也就是自然的空屋率,扣除掉這個自然空屋率之後,有長期控制的住宅,本身也不能出租、也不能出售,原因出在哪裡?可能是很老舊了,可能解決不了,因此沒有辦法出租、也沒有辦法出售。
第二,透過空屋稅是不是可以抑制投資房價上漲的情況,因此內政部是有低度使用住宅的研究,這個研究其實在過程當中,跟現在講的空屋講的類似,像空閒置住宅是類似空屋的定義,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空屋率跟房價間的關係,我等一下來作說明。
各位夥伴午安,我想今天談的問題是講空屋稅徵收的問題,但是我們覺得空屋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key word,希望在空污徵收稅的情形上,對於空污的這一件事到底長什麼樣子。
因為我們希望既然空屋這麼高的情況,我們希望包租代管的業務,未來能夠跟空屋結合,多釋放一些空屋出來,讓出租市場可以更活絡,讓我們的包租代管業務可以更長存發展,待會會跟大家討論、與各位交流,謝謝各位。
各位夥伴大家午安,我是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的組長歐正興,今天討論到空屋率跟房價的部分,本身主管的部分是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的狀況,這部分會涉及到是不是跟空屋有一些關聯性,目前的房價跟空屋率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