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各位委員,國際人才、國際學生來臺灣就讀學位,是很重要的延攬人才方法。過去這一些僑外生在這邊畢業之後,他們很難留下來,是因為有工作經驗跟薪資的門檻,所以國發會在103年針對如何吸引這一些優秀的僑外生,唸完學位可以在臺灣工作,我們就跟勞動部一起設計一個配額評點的機制,也就是用設計的評分標準,讓他們不用受工作經驗與薪資的門檻,而是因為他們有一些其他的能力資格條件,然後就可以留下來。
因此,從103年一直到目前為止,透過評點制可以留在臺灣工作,核准的人次大概已經超過1萬人次,幾乎所有在這一邊唸學位的僑外生,大部分都可以留下來,我想這也是我們希望留下來這一些青年外國學生,然後成為我們的優秀人才。
剛剛部長有提到我們現在在研擬的新經濟移民法,希望不只是大學以上學位的人才可以留下來,我們甚至覺得有一些唸高中或者海青班的僑外生,其實也有相當多技術的人才,希望未來透過新經濟移民法,他們也可以留在臺灣工作,以上。
謝謝委員的建議。
事實上我們也有協調部會去建一個單一攬才窗口,包含國際人才的交流或者是延攬、留用等功能。
另外,有關於居留簽證部分,根據移民署的回覆,實際上現行法律沒有窒礙難行之處,這一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優化。以上。
政委、各位先進好,我是國發會的人力處處長,現在國旅卡的政策面大概是國發會負責,關於跟公務人員的部分是人事總處,用在觀光這一些產業大概是觀光局,另外還有一塊是經濟部負責一些特約店,比如像商圈的國旅卡的特約店,我們當初的分工大概是這樣子的架構,謝謝。
觀光局有提到提案人希望國發會回電,事實上可能明天發布的新聞稿可以釐清這一個部分已經放寬了,我們已回應各界的意見。因為他有要求,我們也要完成這一個步驟嗎?
其實這都沒有問題,搞不好提案人都還不知道確定要放寬的這一個訊息。
提案人認為我們應該就這一個部分的政策面講清楚,但是我覺得純粹就以這一個案子來說,我們不認為已經有限制行業了,提案人希望我們打電話是因為這一個部分沒有人跟她說明,但是包括新聞稿以這樣的訊息給她的話,我們事實上有放寬,其實是同樣的內容,有沒有必要因她希望國發會跟她聯絡而做,也就是按照觀光局的意思……
這個說不出來,這個是行政院的指示,我不知道怎麼說(笑)。
跟政委報告一下,今年的變化應該是說原先簽給院的是按照原先的制度走,其實有兩股力量,公務人員希望放寬,觀光局還是希望要去focus一些觀光產業,經濟部認為特約商店也要照顧,因為一次推出就會三年期,每一期在推下一期的時候會檢討,人事總處會調查公務員的意見,觀光局也會就旅行業、旅宿業,特約約定也會由經濟部做,因為我們是用信用卡刷卡,包括收單、發卡銀行都會作銀行的調查。
對,所以我們每一年報告都有這一些面向的檢討,也會開會,今年甚至找一些專家學者來給我們一些建議,各個部會有做前置作業,可能提供問卷或者是召開座談會,所以前置作業部會做了很多關於意見的蒐集。
國發會因為政策研擬,我們甚至把之前消費的業別,都會做數據分析,由副主委召開會議,再陳報給行政院。
而這次的確是院裡面比較強烈的主張,也就是要救觀光,所以我們事實上報院四進四出,我們的建議,院裡面覺得不行,再退給我們,因此這樣的決議,我們真的只是遵照辦理。
所以你叫我去說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當然只能按照院裡面,現在還是只能配合院這樣的說明;當然現在院長已經有一些政策上的調整、放寬,現在比較好說明的是,因為各界的意見,所以我們有去放寬了。
因此我覺得以這一個部分來說,透明度、公開資訊意見這個一定都有。
觀光局對於調查……你們知道這個嗎?像比如會說觀光產業會問幾個問項,對於產業有沒有提升營業額,最後給我們一個數字是調查多少的業者,還有多少比例認為有助於業績的提升。
他們大概是7月底把報告給我們的。
我們會完成簡報,所以我們檢討這一期執行的狀況,有一些什麼問題,如公務員反應什麼問題、業者有什麼建議,我們就會把它這幾個變成討論的事項,部會有共識,然後再報到行政院,看是不是要續辦。下一年國旅卡是不是要繼續辦理,辦理的形式有沒有改變,這個報告就是要報院的依據──我們今年特別慎重,我們有找觀光產業有關的專業學者看有沒有什麼建議,這一次的檢討會議還有邀學者。
有。
是。
對。
不管是問卷或者是座談會的一個結果分析,對我們來說,如果有需要給很關心的人,我們自己覺得沒有什麼問題,當然可能要看行政院那邊覺得這樣的分析可不可以給,因為這個是為了政策是否可以繼續推動做的,而不是這一個報告公布今年執行的狀況怎麼樣,並沒有打算要公開的一個報告。
這樣的檢討報告跟最後的政策決定是沒有link的(笑),所以我就說我們原先第一次的報院,是我們覺得目前制度ok,所以希望續辦一期,完全是按照之前的遊戲規則做。民間可能就會說當初這樣檢討,怎麼會跑出這樣?
我們的做法是,觀光局接下來要發新聞稿,你們會提供上去,對不對?
我們設法先打電話給這一位提案人,因為他看了以後比較釋懷了,我們再跟他講說這一個政策我們都有檢討、開會,先跟他講說我們都有做這一些意見的徵詢,先看提案人能不能接受,她若有進一步認為徵詢的意見在哪裡,提案人需要我們進一步提供什麼。
我們先用電話,如果他ok的話……
剛剛聽起來是用電話跟她談過之後,我們也是從電話中訪談中才知道提案人說國發會政策形成過程要透明,在他們連署的過程中有針對這一個部分徵詢,如果提案當中就有這一個議題,當然我們可能就真的需要提供一些資料。但我剛剛聽觀光局說可能她說國發會還要回應這一個資訊,如果在這一個提案上並沒有針對這一點,而附議的人也不是附議這個……
他們都會開人事單位的會議,公務員的建議是什麼,他們希望放寬什麼,這個很具體,所以應該是那一些的資訊是從……召開的會議是由那一個人事的代表來開,所以在這個部分也是廣徵公務人員。
就把原先的報告給我們,那一個報告如果真的要,我們可以……
政委是不是可以給我們多一點的時間?6日是禮拜五,我們的想法是就那一次檢討的簡報,我們把它做一些調整。
對,我們在哪一天有開會,我們有就各界的意見檢討,這樣的資料我們把它修剪之後,我們給我們的長官再簽出去。
下個禮拜五之前。
沒有。
我想這一個案子願意把它接下來,剛剛業務會報,我們主委也有特別指示這一個案子,也就是所謂的廢掉之後是不是可以如實發放加班費,這個部分要請人事總處的評估。另外是對觀光產業的部分,刷卡就73億的挹注,對觀光的影響,包括也請經濟部去評估那一些商圈的特約店的影響,這個是跨部會,我們願意做這一個窗口。
不是,要陳主委點頭。
這樣很好。
我們應該可以很快聯絡到他,現在就是要逐字稿,也就是把他的意思變成逐字稿。
這個可以很快,應該下個禮拜。
他是留電話跟email嗎?
我們先電話聯絡,如果找不到再用email約。
可以。
我在想說效益的部分,如果繼續推的效益比較ok,就像我們的報告裡面,本來就有評估,比如有增加一些商店的營業額或者是推了之後,觀光業也受惠,這個部分有一些面向,但是現在比較要評估的是如果廢除之後,我們剛剛講的是公務員是不是會恢復不休假的加班費,這個一定要評估,現在是不是回到原點或者觀光業者會覺得有什麼衝擊,當然我們會講公務員現在也會引導他們這樣,但是的確當沒有,如果廢除就已經沒有國旅卡,而是發給他錢,也不一定對他有什麼要求,這樣一定會限縮。
針對這一個議題,我覺得有幾個要釐清的,因為這個是公務人員提出來的,可能在意的是要廢除,後面的議題到底直接聚焦於這個部分對於公務人員有沒有配套,然後到底是不是可以恢復他的加班費,以及配套措施是什麼?
像我剛剛會提到的是主委指示,如果國旅卡廢除之後會有更廣的影響,我們是要為了這一個提案,除了這個部分外,到最後因為影響很大,會影響到觀光業等,但是公務員在意的不是那個部分,他們是覺得勞工現在的權益都已經這樣了,所以那個方向是不是要聚焦在那一些?
因此我說要請觀光局評估;但當然很難評估,我們如果只能用一個數據,也就是之前國旅卡刷了多少,在旅宿多少產業,我們就是只能用這樣的數據。
而這一些資料都要釋出,或者能不能去恢復到不休假的加班費,可不可以回到過去?政府有沒有針對公務人員這部分評估,是不是要比照新版的勞基法?我的意思是,到底要把它層面擴大,或者聚焦在是對這個部分的影響。
我們的主委是認為這個影響如果從整個政策或者國家的角度,應該是看更大、更廣的;然而我們現在是要回應的,是要在這一個時間點就講很多嗎?比如說不能取消或者是對於加班費這一個部分沒有辦法恢復,對於其他的業別有影響?到底需要回應到什麼程度?
資料釋出是各單位都釋出來,然後由這邊去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