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專家的會議之後,還是要做一次預告,還是有60天的部分,因為不管是對國內或者是國外,這個至少是60天的預告,也就是要蒐集意見。
根據大家的意見,我們會考慮做調整的參考依據,調整的參考依據還是要按照原本的專家會議,而專家會議調整完之後,會做諮議會的審查,再進行預告的程序,也是要再來一次。
因此本案經由衛福部審查程序、結果及討論,在大家不同的基礎情況之下,不易透過協作達成共識,因此建議此案不作為開放政府聯絡人協作會議的題目,以上報告。
考量多數的意見,還是基於反對製造商及農藥嘉磷塞的著眼點,而不是基於科學評估來取得的結果。也就是訂定食品中殘有農藥的容許量,除了食品科學跟基本的管理知識之外,還要有一些毒理學、風險分析的專業背景,才有利於大家溝通跟討論訂定過程的合理性。
因為這個草案在當時預告時,於今年5月15日,立法委員也召開反對嘉磷塞農藥容許量的記者會,我們也在這個記者會上針對草案訂定的原因、修訂的內容、現行標準的差別,來進行逐一的說明,目前我們也彙整平台上508件草案的意見,在6月24日預告期結束後,會持續關注相關的報告,以作為草案繼續調整的參考依據。
基於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像我國不太適合種植雜糧,像燕麥、大麥這一類的,所以我們必須要仰賴進口。我們還是要比照先進國家的做法,我國是WTO的會員國,我國可以受理出口國跟業者申請,建議進口農作物的容許量。
另外,有關於反對的意見,像第2點致癌風險的部分,其實嘉磷塞,比如歐洲食品安全局,或是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農藥殘留專家聯繫會議,甚至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還有國內的專家,就是行政院農委會的評估結果,都認為按照目前的科學證據使用的情況之下,在飲食的曝露之下,嘉磷塞對人類不具有危害,因此在美國的環保署,也將嘉磷塞列為非人體的致癌物。
針對這一些反對意見主要的問題,我來作說明:第一個是,業者向衛福部申請農藥建議殘留標準規定的,衛福部有一個具體的作業方式,所以業者必須檢具審查資料,包含17項要件向衛福部提出申請。衛福部會依程序進行審查,評估國人最大的攝食風險,遠低於嘉磷塞的每一日容許量,每一日攝取也不會造成國人的健康危害,才會通過修訂,才會進行現在草案的預告。
這次在這個平台上,大家反對的原因有幾個,我們整理了一下:所有的反對意見,第一個是就書面文件過於草率,第二個是嘉磷塞的致癌風險,第三個是嘉磷塞進口的雜糧。
食藥署報告,有關於農藥殘留的部分,是在今年4月23日辦理的,這一次的修訂,包含34種農藥,有248項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