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委員所提即時用電資訊,是預計明年 6 月才會提供出來,我們會在明年工作分組會議時做進一步討論,包含顆粒度可以到多細,區別是否可以到鄉鎮、縣市或是北中南等。
我們回去會再盤點剛剛所講的水力、風電,也就是各種電力的情況,看看現有是不是已經足夠,也會滾動盤點;我們當初在解讀水情資訊的定義跟委員所提的水力發電資訊不太一樣。
跟委員報告一下,水力發電相關的資訊是有納入,是屬於再生能源部分,但水情資源比較偏向為水情供應的情況,像缺水、供水等資訊,我們就沒有納入。
地熱、風力及太陽光電,已經有了。
有關蔡委員的意見,目前我們有一個再生能源發展的子類別,已有盤點收納地熱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光電的資料,我們也會把這個議題的精神跟所屬單位來做滾動式的盤點,持續擴充相關資料。
這一項我們回去跟工業局協調,看看是不是可以協助更新。
我說明一下,這邊的意思應該是指這個資料已經開放了,只是他們在調查的時候,他們不需要更新,這個應該有定期的更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