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FB或者是跨區、跨國,像AI是否適合變成武器化的這一種,也就是沒有特定信任基礎,這一種運用你覺得有意義嗎?
像巴塞隆納獨立。
想請教一下,的確創造出一個大家要形成某個共識的狀態,就是50%的問題。對於這一種所謂在共識面上,國外的區塊鏈應用例子裡面,你有沒有覺得針對民主的應用是有意義的?
至少在這一個平台上,會把聚眾談的成果跟合作主義運動這個部分連結。
這個我會讓黃老師知道。
但是因為這個歷史太悠久了,但是因為反而法令定義,對於現在的分享經濟走到下一環,比較更務實的合作,反而是有幫忙的。
幸均上次有跟您打招呼,她也是空總這邊,在她底下的黃老師有跟唐政委有合作過,其實就是在今年我們有一個工作項目,也就是去連結PCC(Platform Cooperativism Consortium),也就是「平台合作主義」,今年是在香港,會有一個很有意義的亞洲工作坊,回到臺灣其實我們會滿想跟你剛剛所提到社創中心擴散具體應用來做對接,最基本是提供一個平台,也就是讓未來討論的idea有一個收斂的點,然後進一步是相關的合作組織之間共享的服務與連結。
……「遞迴式公眾」。
這個要有速記師才有辦法做得到。
可以丟給我們嗎?
……「2+N」一直讓我想到「連加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