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東北角的 10 個小學來作安全宣導,讓這些小朋友從小就可以理解到水除了好玩以外,還有安全性應該要注意什麼事,林林總總就是這樣的簡報,謝謝大家。
另外,我們針對安全的部分,我們也跟政府部門,像消防、衛生及警察共同成立聯合稽查演練,我們協助這些經營業者去投保標準的救生設備。另外,每年管理處也會跟這些業者來作水岸的宣導,像這幾年我們甚至將宣導的對象推展到鄰海校園。
接著,我們現地針對最明顯的位置,讓大家在玩水的時候,可以看得到相關的標示,把它標示清楚,另外聯合在地的合美社區業者,我們成立聯合稽查跟守望相助隊,也就是勸導這些遊客哪一些地方有問題,因此要注意。
取得這個共識之後,管理處委託我們國內成功大學研究團隊,幫我們作水域活動的調查,包含水文特性的業者、這些業者的經營項目來作條件地綜整,並且經過研究之後明確定位在哪一些地方是高風險的地方,把它劃為禁止遊憩活動的區域。
所以,我們經過訪問地方需求,我們也主動跟這些使用水域的業者來作座談,以取得在合作上的共識之後,我們發現原來這個場域本身就是開放的,但在地的團體都很清楚哪一個地方有潛在危險,而潛在危險就是在漁港口,因為傳統漁業還有漁船進出,所以大家有這個共識之後,包含像捕魚的業者、經營水域遊憩活動的業者,大家的共識是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我把它劃為禁止遊憩活動的區域。
隨著大家對親水、玩水的遊憩型態漸漸改變,後來發展了獨木舟、浮潛、SUP 這些多元化的遊憩活動,漸漸大家在使用這個水域發現有一些秩序上的問題,因此管理處透過跟新北市政府、在地的漁會及周邊的業者討論,因為有產生進出管理上的問題,所以我們跟這些團體、政府機關、在地經營水域遊憩活動的這些業者,大家經過多次的溝通、互談,發現我們應該要做一些滾動性地檢討,以提升這個場域更安全,大家共同使用這個水域能夠和平相處。
右上角的這張圖其實是早期管理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做的公告,當年的狀況是民國 94 年的時候,因為一些水域遊憩活動的種類、從事人口並不是這麼多,也沒有這麼多元,所以我們針對這個現地劃了潛水專區。
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個發展管理條例第 36 條、第 60 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及在地公私協力的合作,大家共同合作而實際經營管理的案例。這個是龍洞灣,這其實是在東北角,國內外相當著名的遊憩聖地。
各位水域遊憩活動的前輩大家好,我是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報代表人曾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