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議程有沒有其他要討論的部分?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入午餐時間,現在是12點,我們就到12點50分,可以到後面取餐,謝謝。
但是,只要廣告實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我們一定會查處。
我必須要說明,公平法的立法精神一直強調公平、自由地競爭,廣告當然是現在業者很重要爭取交易機會的競爭工具,這個廣告如何呈現,可以讓業者爭取更多的交易機會,只要這個廣告內容的呈現不會虛偽不實或令人錯誤的話,我們認為這個是業者經營的自由,我們也尊重業者各憑本事,看廣告內容如何呈現,以爭取吸引交易相對人來交易。因此基於查處機關的角色與我們強調自由公平競爭的立法精神,因此並不會事前對廣告作強制規範。
對於事前廣告到底要強制業者揭露什麼或者是什麼不需要揭露,事前廣告內容的強制規範,基於我們的角色是查處機關的立場,我們沒有辦法事前就對廣告強制業者要註明什麼事項。
剛剛已經有表達會裡面的意見,我想要再次表明一下,依據我們會的執掌,針對違反公平法的違反行為來做查處。
不好意思,因為下沒有參與分組討論,所以我想針對「研議規範註明單價單價計算方式」說明。
對於事前如何強制業者要求,要規範哪一些東西,我想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立場跟公平交易法的立法宗旨強調公平競爭,會相違背,因此事前介入,我想公平會沒有權責要求事前介入,以上說明。
其次,公平交易法,我們一直強調自由與公平競爭,當然廣告在現在商業活動中非常重要爭取交易的機會與行銷活動,所以廣告如何呈現,公平會基於尊重市場自由競爭,我們認為是業者的經營自由,除非涉有不實,公平會會依法處理。
未來有沒有可能強制業者在廣告內容當中去揭示,好比是實坪的單價,我必須要說明,公平會是查處的單位,我們是針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來作裁罰,至於廣告的內容,我們如何要求業者,某一些事項一定要在廣告內容裡面揭示,有一些事項是可以不用揭示的,這個涉及到廣告事項的管理,我們原則上還是尊重產業主管機關的權責與作為。
除了受理民眾的檢舉案件,或者是其他機關,又或者是地方縣市政府移過來的案件,我們會來查處之外,我們會裡面也會主動檢視這個廣告的情形,如果這個不動產廣告有檢視疑似廣告不實的話,我們也會主動立案查處,這個是已經有查處不實廣告情形的說明情形。
公平會瞭解,不動產廣告交易的金額很龐大,每個人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買房子,所以針對不動產廣告不實,我們會裡面非常重視。
其他如果是建商有不實廣告行為,公平會會依公平法來處理。假設建商跟不動產經紀業有不實廣告情形的話,我們也不會再把不動產經紀業不實廣告移給內政部,我們會一併處理。
各位早安、大家好,簡報上提到針對不實廣告的部分,公平會及內政部有作協調的分工,假設不動產經紀業有涉及不實廣告的部分,我們就會由內政部來處理。
大家好,我是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科長,公平競爭處主要負責的業務是不實廣告的查處,還有多層次傳銷違法案件的查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