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亞洲有二十二個國家有儲蓄菏澤社,我們會把每一年推動的成果給亞洲聯盟會,總部是在泰國的曼谷,之前發展的過程很像現在的狀態,因為早期沒有一個法令,所以政府部門互相推來推去,然後說民間組織會組成聯盟會的組織,會跟政府及國外溝通。
但是到最後還是會有一個概念性的指導及法令,像國外是所謂的政策性方向,並不會太限制某一個組織的發展,但是臺灣這邊就是會比較箝制組織的發展,也就是規定哪一些項目可以做、哪一些不能做,沒有列的就不能做,因此這一些部分是合作組織跟亞洲其他國家組織發展的現況不太一樣,因此這一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想說可以調整及修正,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