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旅外人士投保的金額正確嗎?基本上我學稅的,旅外人士很多在外面賺什麼錢,不要說你們健保署、外交部、僑委會,我跟你講,財政部都搞不清楚,會把實際上的所得拿回來臺灣投保嗎?我想可以思考一下,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哭窮,謝謝各位。
比如你的所得真的是高到驚人,導致你在臺灣的保險費很高,導致你真的負擔不起的話,我覺得有一些配套措施,比如你用不到一次,一年都沒有用到的話,是不是有一些部分核退的機制,或者是對於這一些完全旅外的人士,他們的保費在徵收時設定某種程度的上限天花板,某種程度可以避免掉追殺這一些很貧窮旅外人士的機會。
我們也當過旅外洋將,不要這樣,錢我也是繼續繳,旅外四年也是乖乖繳健保費,所以基本上不要哭窮,我偶爾還是會回國探親一下,我偶爾還是會在過年回來的時候小感冒、吃藥,我寧可有這一個保障。
還有,如果你今天復保的問題之外,你把制度設計成很難停保,或者是停保會沒有辦法用或怎麼樣的話,逼著人家要繼續繳健保費而維持保障的話,會不會對於旅外人士健保費的負擔過重,我看到很多persona上大家都在哭窮。
上面只有一條是,你曾經有停保或者復保還要再停保的話,只要再三個月之後再停保,很簡單,我回來用100萬的醫療資源之後,再繳三個月的保險費,然後我又停保又出國了,這個制度本身不要說是很複雜。像我本身(專業領域)是稅法,要搞一個租稅規劃,像租稅逃避很困難,其實要濫用健保超簡單的,所以我們是不是聚焦在停保,還有停保之後的復保的問題。
我們回溯問題發生的原因,其實我們有一個停保制度,停保之後馬上回來就復保了,因此會造成一個濫用的溫床,就是抱病回來復保,今天沒有病都不會想要回來復保,有病就想要回來復保,對於這一種人的制裁機制很弱。
各位大家好,我想這一個問題大家印象都滿深刻的,主要是因為黃安的關係。
我還有另外一個身分,我曾經是留日的學生,我也到日本當了旅日的洋將,最近是在臺灣工作,所以對外工作及在日本留學的健保情況,甚至日本當地的法令出了一些研究,等一下跟大家交流一下,謝謝各位。
各位先進、朋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附議人,我叫周泰維,我的本質是律師,要稱呼我周泰維及周律師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