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跨部會協調提出《中重度障礙者居家就業方案》,運用科技且補助鼓勵相關單位發展系統與平台,讓每個企業、不論規模,都可以把自然的聘用身心障礙者,也可以輔導臺灣自立生活主要推動的單位,讓他們除了社會運動,可以真正協助更多障礙者自立生活。
建議重新檢視所有與自立生活法案相關之立法以及執行,修正討論過程應公開讓民眾參與,而非針對身心障礙單位,家庭與專業照顧者、對社會發展推動支持者,都可以參與決策,立足點是平權,跟共同生活的大家都有關連。
臺灣已是國際認同重視人權的國家,但我們跟無障礙、身心障礙權利相關的法案上,仍停滯在保守思維,自立生活法案形同虛設。
大家好,我是社團法人臺灣共融協會理事長,我是去年剛成立的新單位,這個是我個人在做的社會企業,也是有提供社會創新的方案,謝謝。
我們借不到,需要無障礙空間。
所以官網上是讓一個障別有一個專業,像他們做的點心或者是畫作,讓其他的質體障礙者來販售或者是宣傳,儘量來做這樣的結合,期待有被其他的單位看見。
我們來這個環境就是共生,像喜憨兒基金會在北部,我覺得倡議的部分最大的問題是落在北部,我們南部太沒有感覺,共生的部分,其實喜憨兒也有非常多的爭議,因為上了經濟的軌道之後,大家看到的是喜憨兒還是被框在那個地方,我甚至找過很多金主,他直接回我說身心障礙者不值得幫忙,喜憨兒已經做得很好了,為何還要做。
謝謝政委。倡議的部分我不擅長,如果需要的話,我要來做。
也有不想賺錢的,也想要有情感的,像可不可以出去玩,我有補助,也願意搭免費的公車出去玩,但是有些人也會被限制,像也有常常在分享的,搭公車、坐計程車是為何要出來,不是問他為何要出來,不然就是問他為何要加油,在路上逛街,為何走過來加油,這些都是很莫名環境不友善的狀況,我們儘量不做,讓大家看到。
基本上安置了,其實就是全民負擔了。但是相對的,我現在幫助的是,他們也想選擇不被安置,如果不被安置可以怎麼樣,說現實一點是需要有錢,不然沒有辦法選擇自己的照顧者,沒有辦法選擇可以住在哪裡,下半輩子全部都沒了,甚至連自殺的能力都沒有。
因為就業我們講的自立,有兩個關鍵,最終是需要有收入,不管家裡的狀況是比較偏窮困或者如何,他有一天的照顧者會離開他,所以他到40歲,依然是這樣的狀況,45歲,我們一般人也是一樣,之後就是只能靠補助,當然他如果又被判定有危險性或什麼事,可能會被強制安置。
身為老師,一股滿腔的熱血輔導他們,現在教網頁設計好了,網頁上移動一下就可以做了,所以基本上下面不管是任何障別,60%以上都可以學得會,但是我也曾經教過一個自閉症的孩子,像3天、7天可以做完一個網頁,但是做完之後不敢講話,沒有一份工作做超過3天,因此勞動部的案子,沒有辦法接到他真正無法就業的原因,所以他們就重複不斷去上課,因為上課是很愉快跟安全的事,可以吹冷氣、玩遊戲跟交朋友。
身障者這邊很遺憾的是當結束訓練,他的身分就會被系統掛到社會局去,所以就變成兩回事了,不是他的事、也不是他的事,因此社會局一旦認定無法就業,也不是疾病的問題,而是勞工局的事,這個是很大的漏洞。
畢竟人數不足就無法開班。進來的學生品質就一定是……我們這樣客觀來說好了,他不會就業不是就業問題,而是情緒或者是人際障礙等等,職訓的功用訓練,也不會管就業輔導的關係,其實就業輔導面的諮詢都沒有做好,這個是很大的漏洞。
舉例來講,我之前在做身心專案的老師,之前在職訓進來就已經認定你是社會使命,但是一般民營單位要招生成功,這一些東西都可以……
所以,若水做了這麼大,真的很棒,真的有幫助到某一些特定的人,我們現在在幫的是若水漏掉的那一些人。
基本上不太可能。我們可以再仔細討論一下,這一件事很現實的是,有一點類似把衛福部、文化部、勞動部,其實這一件事把每一個部的資源都放進來了,凸顯每一個部沒有做好的漏洞,像全臺灣有登記幾千人而已,有誰會真的為了百分之幾去更改那整個資源,所以要做的是串聯,我覺得重要的是如何關注在串聯,把這一些漏洞小小補起來就可以了,我們要做一些小事,只要把漏洞串起來,並沒有要給很大的資源或者是改變整個政策,不需要這樣。
我的看法是有錢的人做有錢的事,沒有錢的人做不到。
很多學生去申請,在篩選的管道我們有很多意見,我們沒有做很多功課,因為不想花時間倡議跟批評他們做得不好,因為他們畢竟願意做就很了不起了。
能做的工作是只有清潔工作,事實上完全沒有選擇,而是準備好一個框框,你來之後就說你看有多麼友善、關懷社會公益跟優勢,這整個都是歧視,沒有讓真的有心想要做的人進來,因為有了限制。
某某大公司雖然有很多智能障礙者在他們那邊工作,但已經是少數可以乖、照指令工作。
是三年前的事,所以已經收掉了,連我自己要開咖啡店,也不知道可以經營多久。
但是勞工局覺得很厲害,出了一個拉花冠軍,又是視障者,我看不到什麼。
我舉一個比較白話的例子,6月有一個很棒的新聞,有改變重度全盲的朋友,得到咖啡拉花冠軍,但是哪一間咖啡廳會請他?薪資也是一個問題,他可以就業8小時,而得到勞基法的薪資嗎?因此這個環境沒有準備好的,資源都是給那一些已經可以的,他們又因為有所選擇,而並沒有那麼充實地去運用,我們也看不到。
讓他們有一個辦公的場域要來驗證這一件事的可行,勞動部資源會受限,沒有辦法實施在障礙朋友身上,第二個是根本不可能達到KPI,這樣的資源是不可能使用的,只會看到更多人心的險惡。
第二,這邊給我的課程是職訓,完全是浪費,全部是限制,我們在做的是真正平權,是要跨障別,但是他的能力跟心,其實比一般願意工作的人多很多,所以其實這個是整個就業面的問題,有專業找不到工作,但是有心想要工作的人,我們看不到專業。
我們設定了這個項目,當然有一點太硬了,像有些人來是志工的身分,我不要志工,因為志工做不久、沒有專業,他不投入,他說走就走,沒有領你的錢,因為不會跟你交心。如果要人事,就是要領薪水,就算有心,但是我們薪資發不出合理的,依然會離開,這個是非常直接,大家都會遇到的問題。
坦白來說,回應上面政委給我的內容,我當然都知道啊!但就沒有用啊!第一個,現在這三年就是只有一個人在做,你給我500萬我,也做不來,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給我一個場域,像三年免租金或者是租金多少,我還是做不來,因為只有我一個人。
我能不能在這三年內還可以不領薪水的時候,我不聘請員工,我可以怎麼樣獲得這樣的資源協同來推動良善經濟的循環?既然都願意犧牲自己的部分,如何讓這一個企業可以run起來?而且不是用一般的商業規模,不是用坊間知道的經營模式來推動這一件事,既然我們都說是創新了。
現在所需要的是,如果我們現在透過科技創新,尤其是針對重度的障礙朋友,其實網路是非常好的就業方式。
我們面臨到經營的問題,感謝政委有到我們的官網看了一下,我們知道有一些東西沒有落實,像分潤、數字都是口號,那一些數字講得很漂亮,因為設定了三年,三年後呢?我該怎麼做?我設定了一個很強大的示範,除了我以外,主管階級是一般的專業人士,因為我設定障礙的朋友、學員也可以是專業人士,因此期望的是這整個社會企業聘請的員工完全是具備某種障礙特徵的朋友優先。
因此我這一個企業,很坦白來說,你給我資金並不是立刻可以解決的問題,因為我們是要做跟平權有關的問題,包含一些倡權,並非這麼漫長,也不用這麼大費周章,大家都很有心,只要做出示範跟成果,很多人會靠過來跟理解。
謝謝政委,我剛剛認真把它看完,我想要強調我們簡單在做的事,我做一件小事算是針對中重度障礙者,並不是扶弱事業或者是補助事業,而是一個創新的事業,因為接下來建構無障礙友善平權環境,這個是我們所有的人都要面臨到的事,未來是老人比小孩多的時代,如果就業的環境不友善,我們自己未來都會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