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擔起責任方面,在照顧上要有照顧的規劃,第二方面是本地勞工跟看護移工都是照顧人員,做小區域的規劃,不要把孝道變成責任,到底照顧的時候是要照顧到什麼狀況,我覺得這個是衛福部跟勞動部都有責任沒有做到的地方,謝謝。
第二個,我們要求機構聘僱,讓衛福部擔起一點責任,不要因為沒有人申請,所以各地就服站都沒有人需要,所以我們提供的時數都夠,我們覺得這個都是笑話。
照顧的事都被丟到家庭,移工的責任都在雇主身上,我們認為制度上不應該這樣處理,所以我們主張廢除空窗期,甚至公文向勞動部主張,但是都沒有回應。
像剛剛衛福部所講的,翻轉國人對居家照護工的專業,這個太輕巧了,全部都用小機構照顧,但是現在又放爛,又說北歐的照顧是人性化,但是如何把照顧人力送到家裡,可以送到家裡可以安心,衛福部講得太輕巧、太不負責任了。
就像主辦單位有提出這個資料當中,然後用輪替的方式來照顧,我覺得這樣比較可能。
勞動部對於這些讓他們可以好好工作,也就是用管的,事實上也知道看護工跟廠工的勞動條件差這麼大,當然要我是看護工,我也會想轉廠工,老實說;但是這個缺工並不會因為 8 月之後就不缺,看護工的人數還是一直下降,我們要講贊成機構聘僱是機構聘僱之後才有人手可以替代,這個勞工我覺得其實並不適合,也可以找機構換人,如果這個勞工臨時有什麼狀況,也就是可以找人臨時取代,所以家庭的人要臨時取代。
再來,其實我們也贊成提案團體所講的讓機構來聘僱,其實我們在 2008 年就要求,現在的聘僱移工,也就是被照顧者有 24 小時的需求,24 小時需求把所有的責任,像剛剛有一位小姐講,我覺得很有感同身受,明明申請衛福部這麼困難,臨時也沒有辦法申請,我們兩個就得隨時待命請假回家去,一下子有狀況就要帶回去醫院,這個衛福部的服務根本不夠,像剛剛那位先生講時間也是個問題。
空窗期是很大的問題,臺灣國際勞工協會一直主張要廢除空窗期,不只是逃跑,甚至包含轉換,我覺得剛剛勞動部跟衛福部報告得很好,像轉換之後可以再聘僱,但是空窗期是一個小時都有照顧人,我自己沒有錢,像他要放假的時候我就回去照顧,你在照顧的時候,就知道隨後在側,我媽失智不能講話,所以一小時缺少人是困難的,更何況三個月?不要講三個月,三小時或者是三天;不只是逃跑或者是轉換,都應該要廢除。
我是臺灣國際勞工協會的吳靜如,我爸爸之前是癌症,所以我們家請過本地的看護工,我媽是失智,因此聘僱過本地工,我自己是重大傷病,以後用得到。
科技部也有在做這一件事,可能你們這邊經費不多,但是在高教司或者是科技部那邊的相同機會也是有的,也就是鼓勵大學去做。
好像大學那一塊,高教司有一個在地實踐。
尤其是在偏鄉,如果有一個社造團隊,是很有感情的,有生命力,在那邊扎根工作。
那個擾動要有在地的人,比如回鄉的青年,給了這個機會回去了,然後在那邊培力、扎根了,就會有很大的外溢效果。
像以前我們在文化單位,社造是一個很扎根、從土地出發的工作,如果只是政府給了錢,他可能就是一次性,拿了個計畫,但是當政府的資金活水不再進來的時候,也就會消失了,所以並沒有真正扎根下去並且要深化的思考。
這個可以變成一系列,除了剛剛邀政委的這幾個行程之外,像剛剛提到累積點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一系列整合成一個亮點行程?
所以現在有一定的案量在你們的手上嗎?
是補助原來在地就有的點,或者你們提供這個計畫,然後才有了新的據點,而且後來就蹲點在那邊做社會實驗或是再造,有沒有區別一下?或者是後面的效應有多大?
聽起來都是青年署一路走來自己佈建,也用自己的經費去點火。
有補助。
想要請教第9頁、第19頁、第28頁都有很多的據點,不管是志工的據點或者青創的據點等等,而這些據點是從以前到現在所有活動累積以後的能量,或者真的有去委託什麼,或者是不同部會的據點的盤整結果?比如第28頁是青年創業的據點,第9頁是志工的中心,第19頁的部分……
以後署跟部還有國教署如何的分工、資源共享、互動,青年署可能在這邊事實上是可以協助的,這一路的探索裡面可提供後來發展的想像,可能有的潛力是什麼。目前是不同的單位在處理,未來還要更加強不同部門間的連結。
技職教育法通過以後,職業探索教育其實從國中就開始了,但是現在走得很形式主義,因此聽我們的同仁說有些學校提供了一些表讓孩子填一填,孩子不知道在填什麼、家長也不知道在填什麼,那個探索就是很形式主義,探索不到什麼。
像剛剛這樣的媒體或者是廣宣,我不知道你們以後會如何擴大外溢的效果?我覺得青年需要一些正面的東西去思考,當然這邊有新媒的策略,因此要如何發揮效果?
未來的時候,其實青年署可以在這邊發揮一定的角色,然後剛剛那個計畫就是向下先去做,去做一個擾動也好、去做一個思考翻轉也好,會有這樣的角色存在。
有一個專案辦公室,會連結青年署也好、國教署也好,還有技職司等等,還要跟勞動部去做對口。
基本上這個政策就是希望能夠翻轉已經僵固化的一些概念,雖然並不容易,這個部分青年署可以扮演一定的角色。
在這一個過程中,勞動部等於是供給職務端,這邊是提出需求端,但是兩個常常鏈結不是太理想,所以供給出來的不是小朋友要的,或者是那個想像是有落差的,很多的一些刻板印象還是在影響現在這個政策的推行。
今天看起來,事實上在這邊有一個鏈結的計畫往下,更早的時候去探索,才知道到畢業時做什麼,而且在這一個過程中,可能去說服他的父母親來理解這樣的狀況。
剛剛政委也有垂詢到青年教育儲蓄帳戶的部分,那個是當前重要的政策,基本上是想要翻轉過去升學主義一路往上走的情境,因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要走學術路線,也要翻轉現在技職教育已經學術化等等的問題,但是在過去的一年多來,它的執行成效有努力空間,那個是對於高中職的應屆畢業生去做的。
因為這裡有如何加強與部會連結的部分,如何把這一些連結成果對外界說明,可能都是青年署作為平台與觸媒的主要角色。
青年署從青輔會到現在,要發揮它的功能會有它的困難,因為基本上很多業務是在各個部會去做的,所以它可能就是把平台鏈結起來,讓這些業務成果可以產生外溢效果。
是。
基本上部會那邊就會有一個對口。
需要再跟本院資訊處溝通。
可能要請本院資訊處配合,看要不要在本院官網裡做一個連結。
沒有。以前青顧團都是有比較成熟的議題提案以後,再請相關部會的次長(或代表)針對該議題進行回應說明。
因為要瞭解行政院,其實上網站看,就會知道了。
因為第1次會議就花了30分鐘那麼長的時間來介紹行政院,這樣太占時間,也可能不符合青年的需要。
因為發言人都會跟著院長走,與青年會有滿多的互動,因此建議請教育部青年署改一下;如果需要請發言人幫忙介紹行政院,可能需要先跟發言人報告。
有關院內任務編組的狀況,就是第1次會議先頒發聘書;至於本次議程中提到要請各業務處花30分鐘介紹行政院部分,其實若以第1屆青顧團來講,當時是由孫前發言人進行行政院介紹。所以,這個部分建議再考慮調整。
第二次是假日,我記得開到晚上六、七點。
三個月一次的大會,其實三個月中間是可以由委員們私下聯繫與互動,凝聚共識後,再將一些議題提到大會上討論。
第一屆青年顧問會實際參與部會的會議,像有一位顧問就是選擇參與社會住宅的議題,當時他就是由內政部次長親自帶著,這位顧問就說他覺得自己收獲很多,也發現對政策的想像與實際執行是難免會有所落差的。
我們會覺得有相關部會的次長或主秘出席是好的。另外,先前也討論過到底要不要有第2屆青年顧問,因為他們第1屆的任期是1年,任期過短,等於才剛瞭解政府運作情況就任期屆滿了,所以後來第2屆青顧團是讓有意願留任的青年顧問再續任1年。
青顧團那時候是有導師制度,通常擔任導師的部會都是由次長或主秘出席。
先前青顧團會有一個情況,就是他們有人會投入很多時間參與,有人則只是稍微參與,也就是某些委員可能會比較投入某一個組別;目前我們比較不建議委員跨組參與,因為通常也沒有那麼多時間跨組參與。
設置要點只規定青諮會「得視需要下設若干工作分組」,以負責處理相關議題,因此並不侷限於這三個部會,應該會跨到其他部會的業務範圍。
不是。青諮會邀請經濟部部長及勞動部部長擔任委員,是因為「就(創)業」是青年最重要的問題之一,與勞動部及經濟部最為相關,所以青諮會設置要點裡面有提到教育部、勞動部及經濟部三個部會;而設置要點也提到委員組成要兼顧多元族群等,所以也才會請原民會及客委會推薦青年代表擔任委員。因此,如果要開會,只有已擔任委員的這三個部會首長,其他推薦青年代表擔任委員的部會都不邀請他們出席的話,這樣好不好?
青顧團各組有一個導師,多半是由相關部會的次長或主任秘書擔任;例如青年顧問對社會住宅問題有意願的話,他就會選那一個組,再跟著導師去參與這一個議題的相關會議,青年顧問會在這個過程當中貢獻他的想法,並學到更多,比如了解政策規劃與推動過程,通常會涉及價值的折衝,有時是會遭遇一些困難的。
會。共識營就是由青年顧問自己去討論遊戲規則,是由下而上的狀況。第2次會議才是一個比較正式的會議,江前院長自己主持,開了四個小時,相關部會也會派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