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公平會或者是相關檢調單位在汛期的時候,也會跟我們要很多進口商的資料,受限於關稅法第12條的規範,可能不能憑函或者是公文開放授權。
建議一套就好,完成檢疫跟實際通關放行,會有時間落差,雖不致有太大落差,因為檢疫完成之後,海關會儘快作放行的動作,如果真的care落差的話,當然是以放行的資料最準確。
就我所知,每週都有回饋相關稅則的資料給農委會,要先確認網站要揭露到什麼程度。
關務署補充說明,對於「菜價公開資訊整合平台」揭露蔬菜進口量部份,如規劃放置通過檢疫之數量或重量,可能與實際進口量有落差;如關務署配合提供實際進口量,因海關通常以稅則為條件提供資料,同一稅則可能對應數種進口貨物,因此與檢疫局資料亦有落差,如將完成檢疫之通關放行案件,逐日回饋請農糧署比對後揭露,應屬可行,相關的細節可以由資訊技術人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