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內政部補充意見,公平會提案內容,涉及本部業務部分是協助宣導不動產從事預售屋銷售相關法的規範,如該會辦理宣導說明會,本部當配合該會後續宣導規劃,共同提升業者遵法意識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以上報告。
針對涉犯刑事案件的外籍移工,移民署將會依法偵處,相關刑責由司法機關論處,移民署也針對這部分來參考日本、韓國的做法,也推動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修法作業,未來修法作業完成後,將加重處罰逾期停(居)留者及幕後幫助者,增加法令的嚇阻力,內政部將在 7 月上旬,針對該三項的訴求,在「Join」平台提出正式的回應,並持續兼顧防疫及查處工作,並推動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修法作業,以上。
第三,提案訴求六,針對外籍移工失聯尋獲或自首後,加重刑責的議題,現行針對失聯移工的相關罰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處逾期停 (居)留新臺幣 2,000 元至 1 萬元的罰鍰,還有出國的翌日起管制入國一年至三年,如果有非法工作的情事再管制三年。另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是永久管制失聯移工不得再來台工作。
第二,針對提案訴求五,積極取締失聯移工的部分。國際航班逐步復航,移民署也逐步加速催促滯臺者儘速離境,現在的查處工作,因為目前疫情尚不穩定,為了兼顧防疫跟執法,移民署除了持續推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 Covid-19 的疫苗專案,遇到不法案件或者是接獲情資,都會積極依法查處,並且持續視疫情的狀況來逐步加強查處力道,並且就實務觀察現象,提供給勞政機關,有關移工失聯的政策建議,就查處面跟管理面,以有效降低失聯移工的滯台人數。
移工如果有曠職或者是失去聯繫的情事,即便未滿三日,雇主亦可透過平臺來即時通報,通報將連線傳送到移民署,介接到本部的警政署系統,兩署即可線上獲取移工的失聯資訊來進行查察。
內政部在 110 年 4 月 27 日已經在「Join」平台回應已規劃第二階段協作會議的事情,也在 6 月 8 日會同勞動部召會,該會議以線上的方式辦理完竣。現在針對第二階段的三項訴求,內政部、勞動部也在會中進行回應,相關的回應針對提案訴求三的「增加線上舉報系統,讓雇主於移工失聯 12 小時後即可線上或者是 APP 通報移民署」,這部分勞動部已經在 103 年建置線上失聯通報系統。
就我們所知道,部分的國家,因為參加了恐怖組織或是參加他國軍隊,才有撤銷國籍的情況,這個情節是相當地重大,我們也知道世界人權宣言、無國籍狀態公約,都有敘明任何人的國籍都不可以剝奪,因此針對提案者的訴求,其實是希望不要有人有不當的發言爭議,針對這部分如果有違反相關的法令,應該是依現行的法令來處理就可以了,所以從上面的法令跟實務面,我們建議不要納入協作會議,以上報告。
我們知道這個國籍是國家跟人民間的歸屬關係,是所有權利義務的基礎跟根本,所以如果撤銷人民的國籍,這可能影響他的權益,這個損害可能是相當大的。
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內政部說明,民眾的訴求是指散布中華民國接受他國併吞或侵略的言論應註銷國籍,這一個部分因為人民的言論自由是憲法當中所保障的,在不得已的情況,例如像避免緊急危難,才會施予相關的限制,也要符合相關的比例原則,包含手段必須要有助於目的的達成,還有侵害的程度要最小及侵害的損害要小主要達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