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大橋是帆船要經過,所以不行,這個範圍我覺得政府應該更清楚了,而不是像我們,不曉得在玩的時候就觸法了,罰責就是3萬起跳。
最近在大鵬灣滑Sub板,我們到一個休息很好的地方,就有遊艇的地方,但是公告的範圍是開放一般民間,像我們是個人遊憩者去,整個大鵬灣都是帶客的遊艇,但是公告只有一小片,像桌子這麼大,但是只有一個小角落。
大家好,我是愛玩水的愛好者,是元治兄留訊息給我,我們去海、溪玩,玩一玩發現是要罰錢的,如果政府單位是合法的,然後透過一站式的平台申請,對於以後不管是玩水或者是潛水的活動,是非常好的,不用多頭馬車,中央允許、地方不允許,然後在遊戲的時候,又深怕被罰款,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