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都已經給秘書長,那可能只是一些資料,因為他們需要一些正式的東西,他們會簽報,這個是麻煩在此。
第二,經驗的分享可以避免大家犯同樣的錯誤,那就是我們非常重視的後評估價值,因此事實上在公共建設後面的營運評估已經在做,雖然不是全面性的,大概挑避免各部會造成比較多的資源投入,以上說明,謝謝。
我補充一下,現在國發會公共建設計畫已經在做後評估,但我們不是全面的,我們是挑一些重點,即使是失敗,也是很寶貴的經驗,因為後評估的效益,一方面回饋到資源分配,甚至有些不是到專案經費,而是到一般的經費,這個可以用。
像我們從Apple來看,像過去的成敗變成之後可以做出iPhone跟iPad,所以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利用這一個機會,我們重新檢討,那一些做了,結果反而是增加各單位的paper work,辦了幾個場次的交流規劃報告,我們也不要增加同仁的工作負擔,因此如果可以的話,那麼「價值主張」是什麼?有些是須比較長的時間來作後評估,以上大概建議,謝謝。
科技預算有時真的很難評估直接或者是間接,我們更應該重要重新思考科技計畫的KPI,像人次、交流規劃等通通不要,如果計畫可以做「價值主張」,像最重要的政府跟民間不一樣,成果會有地緣性,可能三、五年才會有影響。
我回應一下,事實上江前院長,包括立法院、院長及張忠謀對於政府科技投資的績效跟是否有前瞻有很多疑慮,我記得那時我也有參與過,當時江前院長就請鐘嘉德,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不曉得是中華還是誰來做報告。
事實上我們之前也請同仁跟科技部談,這一個改革或者是系統並不是短期的,我們有長遠的目標分階段慢慢往前邁進,以上建議請大家參考,謝謝。
我剛好最近在做管考創新簡化,也配合政府在推的政策履歷、計畫履歷,也跟工程會談,因此未來會進一步(處理)。
再者是讓民眾用得到,包括這一些累積的成果資訊,這樣的好處是全民可以共享,從全民智慧當中可以輔助政府機關或學者專家來專案審查不足的地方。
我們過去只有談說到、做到,但未來管考系統除了說到、做到以外,更重要的是讓民眾看得到。
用白話來講,整個未來科技系統的改版,就是要符合白話,也就是透過確保這樣的機制,輔以資訊系統,能夠讓各部會提出來的科技計畫,叫各部會首長拍胸脯說既然說到、就要做到。
再者有很多新觀念,在未來系統當中可以逐步分階段來做,因為我們已有很多基礎。
因此簡單來講,管考的系統是為了支持整個科技預算施政績效的目的,是手段、並不是目的。
即使在短期內沒有辦法統一,這一個資料檔案的轉換,我們國發會也是配合唐政委的政策,是用Open API的方式。所以這一次國發會新改版中,我們會把Open API做出來。
未來是不是可以跟科技部談這一個東西,因為談API,以前有兩個策略,一個是統、一個是整合,整合的話,以現在來看,大部分是整合,很少統一,我想這一個技術變化很快,不應該排除統一,也就是使用單一的系統,以減少大家各自的成本。
既然做的話,幾個單位包含國發會——事實上過去都在做——跟政委報告,優先做的部分,現在已有共識的部分是把國發會的公共建設管考跟工程會將來要統一,也就是避免重複。
這部分涉及到如果改版要精進我們的執行策略,而這個用英文講就是「Plan big, start small, quickly scale up」,因為太多的改革不太可能壓榨他們,剛剛林主任已經講了(笑)。
政委在推動這一個工作,我們也配合她的政策履歷,因此我們現在先做計畫履歷,3月29日之後我們就把院列管的六十項計畫都已經在「公共政策民眾參與平台(Join)」中,慢慢擴及到一千多項的計畫。
至於各部會的操作性,那不是問題,那比較容易來做;有沒有重複的單位,我想剛剛已經談了很多。因此,在此系統當中還沒有看到開放政府的透明治理。
一方面我們要滿足行政院或者是科技會報辦公室對於科技一千多億的預算需要這一個結果的呈現,到底系統能否提供。
另外,我們也知道各部會科技預算會委託哪一些單位執行,是否會過度集中等等,這一個部分我知道將來包括執行的評價等等。
因此,此部分在將來的管理資訊必須要滿足此東西,包括我們投入地理的分布是否合理,過去這部分是沒有的。
像剛剛劉老師所說的,不同的使用對象,可能的情境也不一樣,如果是從科技會報辦公室或者是行政院的角度,要看:1.資源分配的結構是否合理,好比新政府要作「產業創新」;2.地區分配是否合理;3.法人有無過度集中。
因此未來要特別著重,也就是從系統當中能否有一些預警性,讓我們能夠及早介入作跨部會的協調,管考的目的是讓計畫能夠順利完成,有的問題透過科技會報的平台、透過科技政務委員、透過院裡面及早幫他協調及解決,這個未來很重要的(部分)。
如果那個機制沒有做的話,我想這一個績效管理是空的;甚至未來有沒有下車的機制,如果做得不好就砍斷。
現在不管是工程會、國發會或科技部或科技會報的共同理念是,我們對於計畫的管考並不是只有在計畫執行完畢的管考,我們用的術語不管是全生命週期,像過去的提案計畫等等到計畫結束,甚至後面有一些是要做營運管理的,整個循環會回歸到先期作業及支援配置。
第一,是否能夠幫科技部,從系統發揮預警功能及風險管考,讓我們及早知道計畫是否會失敗,而不是等到最後面才來處理,那已經沒有辦法了,因此這一個部分是配合此理念,你的系統會有不一樣的設計。
未來的管考有幾個重點:
另外,因為國發會的管考會把政府的部分作第二波配合新政府的分散治理概念,也就是系統做很多設計的同時,因為管考的觀念改變了,而系統設計的功能就會改變了,因此看進度跟執行率已經不是我們最主要的目的。
另外,過去的管考或者是績效管理是從供給方來看,自我感覺良好,如「優等」、「甲等」、「乙等」;但是(反過來說),並沒有從需求方——需求方即民眾評價——企業對政府研發出來的科技成果無評價此研發是否對民眾有幫助,因此觀念思維的改變,也會影響到整個系統的設計。
而且可以用多元管考的方法,現在所有的公務員都被灌輸一個觀念,也就是填系統,這是價值觀的措置,把目的、手段措置,因此我認為這一個部分是多元,也就是管考並不是填報考系統,實地查證也好,或者是走動式的管理,又或者是座談會到這邊來專報,會有很多種方式。
像各部會的那個部分,也就是應該回歸到部會的機制,因此在未來的機制當中,也就是「抓大放小」。
第三,有關於管考的做法,科技部跟科技會報應該用抓大放小(方式),集中剛剛所講的總統、院長的幾個重大施政,必須把所有的人力、精力擺在這個地方,有做深度及專業的管考。
這也可以解決科技會報辦公室、科技部,你們有辦法勾出看每一個計畫,也就是看每一個計畫,一定會有掛一漏萬,也就是靠公民來監督,我想說也不會想說為何這一個計畫老是由一個法人機構來做,且老是做不好,比較透明且邁向公平的支援分配角度,這是很重要的趨勢。
真正重要的是,配合這樣的機制設計,如何讓提案的單位能夠把它管好,而具備何東西,因此開放政府、透明治理及全民監督是很重要的。
我覺得管考系統是工具並不是目的,我們並不能花太多的時間、支援在此,因為解決不了我們剛剛所談的問題,我們必須同這個角度來談思維。
我想唐政委在推開放政府的概念是這樣,我想這個是很不一樣的思維。
我舉一個例子,好比像NASA很多計畫的推動,除了NASA的工程師以外,也開放民眾參與,好像我們有兩千三百萬的同胞都是科技會報辦公室的公務員,因為有參與感,所以會提供很多的意見。
我用白話來講,我們需要公民管考機制在設計不管是公共建設計畫、科技計畫及社會發展計畫,過去是沒有這樣發展的設計,因此未來的考慮面做了很多的東西,如果民眾沒有感受、沒有參與的感覺等方式,很難跟立法委員或者是社會公民說我們做了很多事,因此這兩個理念的設計,似乎應該在系統當中表現出來。
第二,政府整個施政作為除了從中央集權集中的績效管理變成分散式的治理以外,很重要的是:配合開放政府政策,即要有透明治理、民眾參與機制在其中。
所以如此的話,目前國發會在發動是這樣且貫徹,我建議科技會報辦公室也能夠往這個方向來做,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課責在科技部或者是科技會報,因此應該回歸到最原始的部會治理及提案單位本來就應該把計畫做好,這是很大不一樣的思維,因此這一個思維會影響到整個系統的設計,而這個系統的設計並不是為科技會報來設計、也不是為科技部來設計——真正要把案子做好,並不是提案單位,而是管考單位。
新政府上來以後跟過去有不一樣的方法,過去都是用中央集權的管制,可是現在慢慢會趨向分散式的治理,我想這個是很重要的原則。
第一,在做這一個系統的時候,可能上位要先拉回到整個國家對於施政計畫管理制度的看法,這個是最重要的。
就這一個議題我提供幾個經驗分享:
主席、各位委員、各部會的同仁,我是國發會管考處的處長。
就像我們在推動開放政府、開放資料,第一年我記得在推的時候,要求每個部會只能拿五個項目,從五個變成五十個,大家慢慢可以接受這樣的文化,所以目前跟政委辦公室的合作之下,我們找各個機關,大家都願意往這一個方向努力。
目前是把最重要的六十項計畫,將來希望把政府每年列管一千多個的計畫,裡面的金額是7、8,000億,這是非常重要讓民眾能夠知道政府做哪一些事、績效好不好,這一個計畫好不好未來才會有評價,而評價的結果,以前是政府來評價,可能未來民眾也會做評價。
但是「來監督」我想是民眾很關心政府執行跟政策規劃的成果,在跟政委共同努力之下,目前是先把六十項院管制的計畫,慢慢希望讓各部會的人員也能夠熟悉做這樣的平台,把做的事情跟民眾互動,民眾也跟這一個平台瞭解政府做的計畫或者是提出一些建議,因此未來我們會分階段來做。
政府的預算大家很關心,我們看它規劃的進度跟實際執行的部分,可以看到最後是接近的,因此我們在管考上是一個月及一季。
這個平台最重要的特色,過去政府的平台,大概政府制訂遊戲規則。我跟政委報告,既然是公務人員,他們都有非常優秀的知識,也非常有經驗,所以我們就有一個非常創新的做法。是這一個平台將來營運管理的遊戲規則是由公務人員自己來決定、自己來規範,我想這個跟過去政府的做法有一點不太一樣的地方,以上報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