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領域 p11 表七,從第一到第五階段安排,但事實上是第二階段才開始,所以第一階段應移除。

從表的內容來看,二到五階段的關鍵內涵幾乎都完全一樣,教學上是否合理?根據學生的年齡,是否具備的基礎也可以做循序的安排?

比如以音樂、美術來說,第二階段的創作、展現是否可以挪後,以欣賞、探索為主?

有一個適度的區隔,是否比較符合學習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