瑋婷說得很好,在其他社群的意見,當然是放進法律社群中,讓法律社群設想是否做得到、是否能做得更好,畢竟法律人本位是不行的;但對於篩選出好法官表揚、壞法官退場的機制,恐怕還是要類似陪審制委員機制,法律人不過半或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