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立了專法,如果執行程序還是慢,你是有這一個法,但他的程序還是慢、還是沒有解決這一個問題,因此我個人的看法是,其實網路的時代不只在這一個事情上,在很多事情上都是因為慢造成,而沒有辦法控制那個損害,像商業秘密也一樣,要趕快停止,但如果停止不夠快的話,那個傷害是沒有辦法往回,因此造成的影響是大的,我覺得那個關鍵應該要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