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你說什麼是侵害隱私?隱私是人格權,你侵害人格權的時候,你如何去防止?方法是什麼?是不是我們在強制執行法裡面可以再作一些補充,而這個補充我個人認為以目前快速在網路世界當中的時代當中,強制執行跟民事訴訟法本來就應該要加快,現在不只在這一件事上,現在很多這一種商業的行為一拖這麼久,老早技術就已經不見了,不只是隱私的問題、營業秘密的問題,是不是涉及到我們應該有更快速法律執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