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如果今天有一個東西出來了,例如像之前在香港某一個陳姓藝人的事情,那時那一些裸照跑出來是修電腦、硬碟被cover說再跑出來的,這個回到一件事,如果在網路上一個東西要散布的時候,實際上要散布這一個東西,這個非常難查證出來,因此如何認定這一個東西一定是由當事人可能某一個手上的東西流出來的,這個可能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