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是因為網路越來越普遍以後,我們可以想一下,把某個人的私密照片擺在大眾可以閱覽的網站上,那個點閱率不曉得有多高,會對一個人的人格、隱私造成很大的損害,他們才很驚訝並發現過去的法律是不夠的,因此在激烈的討論之後,他們算是2004年以後正式入法化,也就是在刑法裡面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