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雖然我們訂了課稅新制,說起來表面上已經有了,但是不來設稅籍,又或者是設了稅籍而不開,因為各種因素而不開,我們有沒有哪一些作為?在這個作為還沒有辦法有效實施之前,對於國內的這一些廠商,因為其實對於Google、FB是全球性接近壟斷地通路,我們被逼要用這一種通路,但是回過頭來有一點懲罰原本付費的境內使用者,這兩個也許賦稅署已經在考慮了,但是也許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