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類是可以開放網路販酒,而且是沒有管制措施,這個是有奧地利、香港、菲律賓等八個國家,這個比重是20%。第二大類是開放網路販酒,但是有加註一些管制的機制,有瑞典、芬蘭、英國、法國、等等國家,比重是48%。第三類是部分開放,像加拿大的某些省,這個部分的比重大概只有8%。第四部分是不開放網路販酒,主要的原因是宗教因素,比如印尼跟汶萊,他們認為不應該開放網路販酒,像印度、越南、泰國、俄羅斯等等國家,一共十個國家認為不宜開放網路販酒,比重大概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