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安。

生活課程是讓我們非常驚艷、大膽創新的課綱。

我很贊成課綱讓老師、編書者有發展的空間,但也有幾點不放心。

第一點,這有六節課,傳統是音樂、美術、體育,合成的項目。放到學校之後,會不會又被分割去了?要不要規範?但規定也不一定有用。

第二點,思玎也提到後面有內容的示例,是很好的參考。你列了這些之後,會不會老師就受框架,被限制住了?

第三點,師資還是最重要的,我個人目前在南部跑比較多,我覺得有一點不放心。雖然很鼓勵,但要有怎樣的配套措施,讓老師可以理解生活課程的「統整、體驗、在地、實作」特性?精神如何體驗出來?

有一點矛盾,是鼓勵創新的做法,但也想聽大家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