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問題滿有趣的是敏感度的問題,這邊提到敏感度有四種的分數是高的,敏感度是三種的時候是中的,沒有敏感是ok。我不知道「敏感」的定義是不是個資法第6條所講的?比如是不是犯罪前科紀錄資料?或者是是不是個人的病歷資料?如果一到三種與四種並不是3至5分的問題,所以希望可以想一下後面的邏輯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