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組的示範是雖然沒有辦法採納你的意見,我們不可能全面不用民眾的證據作為檢舉裁罰的依據,可是我們還可以怎麼做。首先這一個案子是大家都滿有感覺,而且民眾濫訴的這一件事,確實會造成大家有感,因此如何解決這一件事?也就是民眾提供的證據還是可以作為很重要的依據,但我們也有不同的方式去輔導、輔佐這樣的依據,讓大家可以變得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