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以前很少網購,而且都是在正式的平台購物,買書是最大的消費。而像這樣原來是不受控管的網路交易,是去年底才首次由臉書的網購廣告才有這樣不愉快的經驗。我共買了三件民生物品,本來是不同獨立廣告,等貨到付款拆開來看發現都是內容不實,才有了跟絕大部分受害消費者相同的經驗。而且追查到最後,原來都是相同一家自稱是報關行的業者做代理。也是在此時我加入了初成立的自救會社團,並跟今天與會的提案人和其他兩位附議人同是本自救會管理群組,即便後來我因公務繁忙而退出管理群,但仍密切注意後續發展。自救會的成員絕大部分都是因臉書購物而受害的單純婆婆媽媽與百姓庶民,這近十個月來,各位在本社團上看到的置頂文上的自救交戰守則,真的都是許多社員與管理群的自力更生而來,甚至可以說還冒著被不肖業者報復的危險,因為我們都曾經購買過,業者會有我們的名單聯電,而我們是根本不知道業者的底細與背景,可是就憑著一份不想自己的不愉快經驗也同樣發生在別人身上,即便絕大多數都是僅是數千元的損失,但那也是辛苦血汗錢,所以很多熱心社員看到臉書又跳出這些已經在本社團中黑到不行的商品廣告後,會不顧<危險>去留言與提醒。本自救會也對上門求助的苦主們熱心分享自救方式。然而這一切自救,及至目前為止,除了真的很感謝唐鳳政委辦公室願意在連署尚未達標時就當成成案處理,迅速召開協作會,認真當回事處理,其他公部門在對於網路上這樣容易產生糾紛的事件,其實真的是很被動與消極以對,都是任憑消費者單打獨鬥,就算是到消保單位申訴,最後還是說報關行說那是境外(大陸)賣家,然後就似乎公權力無法真正有效彰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