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提到的是第三個,也就是進口貨物部分,依國際間採行的消費地課稅原則,係由我國取得課稅權,又目前實施加值稅的國家,進口貨物的時候是由海關來代徵營業稅,我國也是採這樣的方式。由海關代徵的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是持有人,進口貨物的時候不會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問題,而是由海關在代徵時,開立一張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給完稅的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這個是針對消費者未取得發票部分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