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1季」的部分,剛剛政委也有提到個資保護專責機構及資料在地化的研究,臺灣目前沒有一個專責機構,連日本都有了,所以如果專責機構一設的話,這個涉及到組織法的概念,其實各部會在處理個資法,也是自己說了算,到底有沒有責任,我們自己不知道,所以如果有一個專責機構來作統一處理的話,是好事,而且去處理個資去識別化,都認為是把名字打一個圈,事實上那是不對的,但是部會未必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