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大方向解釋。數學和其他領域很大的不同,是用分年撰寫,而不是分階段撰寫。

當時的用意是,發生過不同年級的人換校之後,發生不同版本間很大的差異,希望各年級的內容盡量相似,也因此寫得比較細一點。

另外,如果我們看現在這個版本跟現用的版本比,已經比較不細了。

如果寫得非常粗,在高中的問題比較少,但低年級會產生比較多的誤差和困擾,是有這樣的考量

「不需要做」這個字眼,我剛讀時也覺得怪異,但在仔細詢問之後,發現的確是當年的情況:課綱這樣寫,常常課本會寫得超出。剛才我看了一些課本和課綱不符之處,發現大都是超出,老師又更超出。學生負擔大,不一定是課綱的問題。

「老師太認真了」是一個問題,因為老師會的太多了,都想教給學生。因為有這件事,我們就只好一再規範「先不要教好不好」?

如果不這樣做,出的問題會更多,我們也一直在檢討,應該如何來因應。

編課綱、審書、寫書的人是否會需要一個會議?如果把課綱想成「可以任意超出」,我也沒話講,但孩子們就真的很辛苦了。

其他的細節,在真正審查時會有很多爭議,像是用 3.1415,或 π,或像日本寫 3 就好了?

不用 π 的原因是希望不要那麼早進入代數階段,這樣小孩才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