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想這個怎麼處理。現在的問題其實是院長對於這一件事裁示的時候,請誰當作主call部會,如果院長有一個裁示,即使是勞動部也可以邀別的部會,「根據院長在第幾次青年諮詢委員會裁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