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處理治安會報、毒品防制會報或其他任務編組的經驗,因為正式會議資料送院的時間比較難掌控,會建議部會先把議程提出來,但會議的資料會等到會前,例如三天前送院,必須要預留時間給長官看,比較接近的時候再另外處理就好了,現在簽上院裡的議程就是讓院長知道要開會了,請指定開會時間,預備開哪些議題,先讓院長官知道,而會議資料就晚一點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