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紀錄上我同意可以具名,但是逐字紀錄如果有二十個版本,如何確認哪個是正確的?

公聽會直播有其益處,但如果只有一鏡、一個角度,可能會以偏蓋全。

如果記錄人員太多,是否會影響到空間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