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制方面的調適,因為我們現在的法制很多是監管的思維,像FinTech或者是autonomous vehicles,是當初制定法律的人沒有想到部分,這個是先用沙盒的方式,也就是叫做「創新實驗條例」,先從FinTech開始,讓大家能夠break regulations,看是六個月或者是十二個月,我們再檢討法規看是不是要修正,等於是有系統的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