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來在政府裡面就有共同供應契約機制,只要兩個以上的機關都說想要買某個東西,他們可以聯合簽約,簽約之後,第三個機關來,就不再受10萬元小額購買的限制,就可以直接跳著買,這個是行之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