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皆未看到其提案内容,故就其形式而言,其具體方案、背景說明、立法例及學說皆付諸闕如,以前曾討論過提案的具體方案、背景說明等皆須具備,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提案,既皆未具備,建議將此提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