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我覺得在本質上並沒有反對今天提案人的大訴求,我們有一個目標是要公共化,平衡二至六歲的公私比,才可以達到四比六,因此這一個大論證,我不反對。但是我們今天有一個討論的論證過程,是有一些瑕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