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四個構面,當然不可能每個社企同時都往這四個地方做到超級創新,每一家有貢獻的可能是其中兩、三個,但是只要在大的框架裡面,願意在社會跟企業當中創造新型態的連結,我覺得都算是社會企業——這不是排除性的定義,比較像是涵融性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