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空間介紹,我們現在是在A棟(文電中心),我們應該是在A-2,其實我必須要先跟大家報告一下,因為我們叫做軍事機關用地,所以很多是被限制的,比如不可以明火、金錢交易,這一件事其實大家都要放在心裡面,像這一些長官們都滿辛苦的,以前會以為隨便到一個地方都可以賣東西,並不是,尤其是軍事機關用地,所以限制比較多。(請參閱上次會議紀錄結論:空總雖為機關用地,但仍有以下使用空間:第一,總園區樓地板面積30%以下,經主管機關(文化部)同意,得以附屬設施名義,從事餐飲及零售行為(所謂的總園區樓地板面積,是以整個空總為範圍)。第二, 餐飲行為,不必去細分有無「明火」。第三,是否為現金交易,也不是重點,而是發票開立的抬頭。例如:某一公司其總公司登記地址,在空總外,那麼可直接開立發票。若做為育成中心,有企業因尚在萌芽階段,唯一的登記地址就在空總內,那麼就需要函請台北市都委會,以臨時使用之名義,予以准駁;不過,雖為臨時使用,並無期限,可比照現在花博園區的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