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是大家需要一個廚房,就是從A棟或者是B棟用一個廚房,有兩個要克服的,本來在金華官邸動產的部分,因為其實並不是這邊所有,所以勢必要跟本來的那一些人取得諒解,也就是願意轉移過來或者是真的要採買新的,這個是具體的回答;但是你覺得有一個廚房是有價值,所以這個有記錄起來,只要不是明火烹飪廚房,這樣在法規上是沒有問題的。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