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原指定三位代表,陳委員是其中一位,陳委員今天所提出之看法,是否社會賢達及學者部分亦依此方式推選?司法院尊重各位的推薦,各位對這點有無意見?律師代表名單已經提出,是尊重律師公會所推薦的名單,或一定要由某種方式產生?律師公會提出之名單有王如玄、古嘉諄、江松鶴、吳志清、李念袓、李家慶、周村來、張世興、陳元鎭、陳明義、陳清秀、陳錦隆、黃正彥、黃旭田、黃秀真、黃敏雄、楊思勤、魏千峰、魏早炳、顧立雄等二十位代表,黃委員有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