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立法這樣走,這一些NPO組織是不是可以試著轉型,勞動部也是期許這樣子,大家可以把原本合作社的型態,推向組織當中正常的運作。在社會企業的型態下是不可以募款、招募志工,因為在營利,所以希望這一個東西是希望更健全做好這一個體質,也就是希望這樣的幫助不是靠募款跟募捐,而是已經找好完整的商業模式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