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的社會企業全部都看完之後,我的感受是大家都在做對的事,可是我們的法規上並沒有一個很漂亮的制度制訂,因為臺灣目前只有非營利組織跟營利事業,營利事業,大家都知道有公司行號、股份有限公司,非營利事業在座有一半是社團法人、行政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