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步建議一下,我認為若很難定義的話,要不要初步由某一個機關,像秘書長那邊,我的看法比較粗淺,定義為四大類的:第一個是地方型的,像地方型的跟社區發展委員會;第二個是NPO型,一個是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合作社、NGO;第三個是企業型的,也就是企業獨資發展出來的社會企業;第四個是政府發展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