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以現有的法令架構之下,不一定要成立旅行社才可以做這樣的業務,我覺得政府是不是可以從這方面思考,是不是有沒有什麼樣的創新法規或者是舊法規來作一些改變,讓向想要做更多不同服務的旅行類別來進入這一塊市場,不然國內的旅行業就要回到low level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