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今天政委提到社會企業在臺灣發展的組織形態是非常多元的,所以一個非常重要的精神是,這一個法案其實並沒有限制組織形態,並不是以組織形態來規定是不是社會企業,同時也沒有限定任何產業的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