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公司管理面向的部分,其實最近因為公司法修法,部分的民間專家學者有建議,我國是不是有專門為公司型設計的組織型法律,或者是有類似這樣的規範要放在哪裡,政委剛剛也有提到在廣義型的社會企業,其實組織別非常地多,並不限於公司,在看國外很多的社會企業,其實是公司型態或者是合作社型態,像日本是中間法人型態,臺灣也開始有自己的特色或特性在這一個發展的過程中,因此在這一個過程中,如果社企跟公司法間有什麼樣的融合,若有需要什麼協助的地方,我們也會協助。